业务综述
统一大授信是我行为支持海外跨国企业集团在全球,尤其在华的业务发展需要,由我行总行协调各分行,整体性向海外跨国企业集团提供集团统一授信的业务模式。
统一大授信作为一种新型的整体授信模式,大大便利了海外跨国企业集团获得我行整体性、一揽子的授信支持和金融服务。
该项业务适用于跨国企业集团,具体合作方式是:
1. 整体授信,规模服务:基于对您(跨国企业集团)的整体现状和发展前景的评估,由我行总行制定对集团的授信政策和综合服务方案;
2. 总部(行)协调,以点带面:由我行总行直接与您的总部(境外或境内)建立起整体合作关系,合作范围可以涵盖客户全球子公司(当地有我行分支机构)的授信和其他业务需求;
该项业务可以帮助您实现以下功能:
1. 以便捷、高效的整体合作模式,可使您迅速得到全面和规范的银行整体性服务;
2. 节省了您的集团与银行的合作成本;
3. 借助该模式,可加大您对集团自身融资和统一管理的力度。
申请条件
您在申请办理该项业务时,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 为世界知名跨国企业集团;
2. 您的母公司是在海外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,并且我行在当地有分支机构;
3. 在我国境内、外设有多家子公司,母公司与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有较为密切的控股关系。
申请资料
您在申请办理该项业务时,请提供如下资料:
1. 申请书:请包括以下内容:
·内容上包括具体业务需求、合作对象范围;
·申请形式上包括需经集团有权机构有效授权。
2. 集团情况说明:
·介绍集团基本情况;
·请说明参加统一大授信的集团成员之间在股权、管理、生产和销售、利润分配上的相互关系;
3. 企业(法人)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4. 提供集团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;
5. 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。
业务办理程序
1. 递交申请:向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提供上述材料;
2. 合作方案:双方就主要合作内容及条件进行协商后,确定合作的初步方案;
3. 签署总协议:方案经中国银行总行内部程序通过后,中国银行总行与客户的母公司签署框架性合作协议;
4. 合作具体实施:由中国银行各海内外分支机构与客户按照合作协议,开展具体合作事宜。
收费标准
统一大授信各项收费将由我行通过合同约定。